【招标公告】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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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X-GC-2025-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9.456843万元, 招标人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预算价:***.43元,最高限价:***.43元。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22日。 3、质量标准: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院审判楼4F合议室装饰改造工程: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1.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1.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1.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1.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08 09:00到2025-01-13 16:00
获取方式:(1)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 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5楼503室(宜兴市 环科园岳东路7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24年10月~2024 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 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台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 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 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0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20 14:30
开标地点:宜兴市人民法院一楼调解室
七、其他
1、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 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复印件加盖公章;(7)、《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3.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 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4.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兴市人民法院督查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宜兴市教育西路5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8644999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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