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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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HQ202501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4.058389 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 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54.05838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 10 月- 2024 年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 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 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 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华强代理或将以下 资料盖章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283557423@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8 楼招标代理部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8 楼招标代理部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 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
2.2 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54.058389 万元
2.3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JSHQ20250102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内河河道整治项目
许庄街道蔡庄村二青村庄 内河河道整治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54.058389
2.5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 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 10 月- 2024 年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 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 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
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5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上午 8:30 时-12:00 时,下午 2:00 时-5:30 时),将报名材料送至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华强代理或将以下 资料盖章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283557423@qq.com: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 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8 楼招标代理部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其他要求
7.1 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7.2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 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
7.3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 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 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q8688266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联 系 人: 闵小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35574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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