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VCCGDL-202412149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招标公告】VCCGDL-202412149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VCCGDL-202412149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VCCGDL-202412149号
2、项目名称: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介
1、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
2、招标范围: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扬州市江都区,设计规模1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 A/A/0+深度处理工艺。需委托供应商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服务。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5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运营管理服务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采购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国企采购栏目下载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1月3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确认函原件交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进行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2656938100@qq.com,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1月6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0),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国企采购栏目,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
七、开标的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空港新城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 0514-8788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江都空港污水处理厂运营招标文件及附件.rar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VCCGDL-202412149号
2、项目名称: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介
1、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
2、招标范围: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扬州市江都区,设计规模1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 A/A/0+深度处理工艺。需委托供应商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服务。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5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运营管理服务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采购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国企采购栏目下载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1月3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确认函原件交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进行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2656938100@qq.com,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1月6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0),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国企采购栏目,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
七、开标的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空港新城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 0514-8788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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