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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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相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XR<2024>1156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668056 万元,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 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可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联系电话:***(微信同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 七、其他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的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化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已经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 开 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56 元 1.3 工 期:3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 养护期:2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50%;审计 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80%;待工程养护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中标单 位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来龙镇光明村、土楼村绿 化提档升级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1.8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元伍角陆分(¥:***.56 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 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8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 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00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30,节假日除 外。 5.2 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可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5.3 招标文件获取时携带材料的: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 公章。 5.4 招标文件获取材料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5.5 联系人:***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 6.2 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 5 份,其中:1 份正本,4 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 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 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相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 单元 16 楼 16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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