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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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112100270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ACXM-2024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8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智慧柜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编号:HACXM-202411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50.85万元(五)最高限价:50.85万元(六)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拟采购4台智慧税务一体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七)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1241356964@qq.com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ACXM-2024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8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
| 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12-11 14:30 |
| 开标地点 |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 |
其他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智慧柜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编号:HACXM-202411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50.85万元(五)最高限价:50.85万元(六)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柜台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拟采购4台智慧税务一体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七)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号房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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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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