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5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11-20
【招标公告】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5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7-04-01-251555 |
| 招标条件 | 1.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云投审〔2024〕2 号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5 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 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22 号核准。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5 标 |
| 标段(包)名称 |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 完善项目 5 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7-2024-0005-05-01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 成 | 财政资金:资 24129.01 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 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标段的主要实施范围及内容包括:1、片区道路配套建设:①起点 为广三高速高速口与云东海大道交界处,终点为南丰大道与云东海大道交界处,长约 10.8km;②云东海大道支线全段,长约 3.8km;③起点为广三高速高速口与南丰大道交 界处,终点为南丰大道与翠云路交界处,长约 0.75km;④起点为站南路与南丰大道交 界处,终点为站南路与映海路交界处,长约 1.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产业园区主要 道路的配套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完善慢行系统、完善标 志标线、优化排水设施、增设沿线公、对公交站亭改造等。2、石湖洲道路改造:改造 范围路线总长约 5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人行道新建停车位、迁移现状人行道 行道树等。3、片区生态安全修复:河湖驳岸加固、场地修建、慢行步道拓宽及修复。 4、片区服务中心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标段的主要实施范围及内容包括:1、片区道路配套建设:①起点为广三高速高速口 与云东海大道交界处,终点为南丰大道与云东海大道交界处,长约 10.8km;②云东海 大道支线全段,长约 3.8km;③起点为广三高速高速口与南丰大道交界处,终点为南丰 大道与翠云路交界处,长约 0.75km;④起点为站南路与南丰大道交界处,终点为站南 路与映海路交界处,长约 1.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产业园区主要道路的配套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完善慢行系统、完善标志标线、优化排水 设施、增设沿线公、对公交站亭改造等。2、石湖洲道路改造:改造范围路线总长约 5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人行道新建停车位、迁移现状人行道行道树等。3、片区生态 安全修复:河湖驳岸加固、场地修建、慢行步道拓宽及修复。4、片区服务中心等²。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 划竣工日期:/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 价) | 16922375.67(元) |
| 投标保证金 | 33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 (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 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1.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等没有 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2.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 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 项目)(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为 1300 万元(含)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 |
| 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 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 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的补充说 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 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 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 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 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 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 3 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 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 3 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 5 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 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 1 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 80%(等级、结 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 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 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 件的方式 | 下载招 标文件 的网络 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 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 获取纸 质招标 文件的 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4 年 11 月 19 日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 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 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 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 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 楼)。 |
| 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 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 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 收单位)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 1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东风路 2 号 |
| 招标代理联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fslianzheng@1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 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25443 |
| 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 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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