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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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111900198
项目名称: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条件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1190019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36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2.1.2招标控制价: ***.24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2.1.3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2.1.4 质量: 合格 ;2.2招标范围: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开挖DN200PE塑料排水管约180m、PE100级DN200拖管约730m、DN315*200增接口一处、阀门井4座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3.4.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员工,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4.3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4.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4.3获取地点: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5.2 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A416会议室。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七、其他补充事宜7.1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书面提交。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同时递交。7.2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项目名称: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条件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1190019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36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开挖DN200PE塑料排水管约180m、PE100级DN200拖管约730m、DN315*200增接口一处、阀门井4座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28 15:00 |
开标地点 | 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A416会议室 |
其他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2.1.2招标控制价: ***.24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2.1.3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2.1.4 质量: 合格 ;2.2招标范围: 成泰乐家食品项目红线外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开挖DN200PE塑料排水管约180m、PE100级DN200拖管约730m、DN315*200增接口一处、阀门井4座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3.4.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员工,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4.3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4.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4.3获取地点: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5.2 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A416会议室。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七、其他补充事宜7.1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书面提交。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同时递交。7.2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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