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4-11-20

【招标公告】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 XZP2024111900320
项目名称: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条件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项目编号:2024DTGXSJ),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16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
范围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11 15: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资环发〔2024〕3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单位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及居民自筹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本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区 2.2工程规模: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数约86台电梯。改造内容:拆除住宅老旧电梯并更换,包括且不限于电梯等相关货物供货运输、安装、旧梯拆除、土建改造、吊装设施、吊装通道、地面拆除并恢复、原有装饰面恢复、垃圾清运、调试、验收、机房整改配套机房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1600万元。2.3招标范围: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含现场检查、踏勘、参加与项目相关会议、活动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优化、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2.4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文件。2.6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编号为2024DTGXSJ。2.7 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2024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3.6.2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网页截图)3.6.3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 19 日至2024年11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获取,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3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11 日15时00分。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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