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范围:本项目物业服务内容为灌云生态环境局以及灌云生态环境监测站门卫及保洁工作,要求门卫2人,保洁2人。
验收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算金额: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九、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地址:灌云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灌云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范围:本项目物业服务内容为灌云生态环境局以及灌云生态环境监测站门卫及保洁工作,要求门卫2人,保洁2人。
验收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算金额: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九、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地址:灌云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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