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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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实施的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徐州市贾汪区。
(2)主要建设内容:环境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生态空间格局监测评估、监测监控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等,合同估算价约358万元。
(3)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
(4)服务期:5年。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自 2021年10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监测运维服务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具体内容,需另行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Ö银行电汇、Ö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Ö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9320000101648888950004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
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7.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1.其他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吴中路2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联系人:***
电话:***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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