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真州镇工程建设审批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
2.1.2建设规模: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整体面貌,赵墩组为仪征市2024年基础薄弱庄台,根据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我村拟对赵墩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提升,涉及生态停车位2处,新建道路约400米(含下水),墙面出新1200平方,亮化太阳能灯9盏及绿化补植。
2.1.3合同估算价:约4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任意一个月(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4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 。
5.2.开标现场地址:仪征市融创商务大厦801(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大道融创大厦801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戴主任 联 系 人: 张青松
电 话: 13773480399 电 话: 1339063931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69643240@qq.com
2024年11月1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真州镇工程建设审批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
2.1.2建设规模: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整体面貌,赵墩组为仪征市2024年基础薄弱庄台,根据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我村拟对赵墩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提升,涉及生态停车位2处,新建道路约400米(含下水),墙面出新1200平方,亮化太阳能灯9盏及绿化补植。
2.1.3合同估算价:约4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赵墩组基础薄弱庄台提升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任意一个月(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4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 。
5.2.开标现场地址:仪征市融创商务大厦801(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大道融创大厦801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戴主任 联 系 人: 张青松
电 话: 13773480399 电 话: 1339063931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69643240@qq.com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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