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跟踪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达标区320813-07-05 范围为西至渤海路、南至洪泽湖大道、东至南海路、北至洞庭湖路的围合区域,达标区 320813-09-05 范围为渤海路、洪泽湖大道、浔河、348 省道的围合区域,总面积约 3.61km2。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达标区内共有居住小区(20个)、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28个),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工并出具完整的咨询文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2.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56%(约38.4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d.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最低配备1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人员须驻场(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招标人安排其他单位实施跟踪审计服务,由此更换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2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 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 认证窗口办理,《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 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 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 10 号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亿丰时代广场一楼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跟踪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达标区320813-07-05 范围为西至渤海路、南至洪泽湖大道、东至南海路、北至洞庭湖路的围合区域,达标区 320813-09-05 范围为渤海路、洪泽湖大道、浔河、348 省道的围合区域,总面积约 3.61km2。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达标区内共有居住小区(20个)、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28个),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工并出具完整的咨询文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2.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56%(约38.4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d.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最低配备1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人员须驻场(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招标人安排其他单位实施跟踪审计服务,由此更换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标入围条件 |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
评标入围方法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G1取值范围:10%、15%、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G2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 1.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不满足三个,有竞争性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 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 |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最低配备1名(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提供承诺书(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 | 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注:1、计算算数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委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2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 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 认证窗口办理,《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 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 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 10 号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亿丰时代广场一楼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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