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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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 XZP2024111100253
项目名称: 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111002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造价约35万元
范围 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1-21 14:30
开标地点
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其他
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20241111002532、项目名称: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5、最高限价:338544.7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6、采购需求:温泉广场西侧道路改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8、建设地点:东海县温泉镇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0、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05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磋商文件的获取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2024年11月18日17:00。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获取地点:东海县北辰路浅水湾美墅7-1(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采购文件到代理公司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 份 电子U盘一份。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4:30 开标地点: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6000.00),中标公示发布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被质疑或投诉则暂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如下账号:账户名称: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48327848649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城中支行注明: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未按此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105号联 系 人:***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东海县北辰路浅水湾美墅7-1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1360512412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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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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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区1区7号楼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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