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招标公告】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
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RXZ-20240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智能
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311万元,招
标人为高邮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智能化改造;具体
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
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邮市公安局关于对高速涵洞外围以及龙虬、珠光大桥案件多发地区社会面监控
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入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
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4-1.5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
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
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投标开始后补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
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加盖单位公章的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授权代表联系方式)、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至代理机构现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如供应商未
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
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
正公告。售价:300元/份,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开标室(高邮市文游南路198号汇美家
具城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开标室(高邮市文游南路198号汇美家
具城四楼)
七、其他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
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
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安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文游南路198号汇美家具城四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c@yzrxg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1E28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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