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采用比选形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ZJSJCY-(2024)比字第002号
(3)项目预算:3.8万元,比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4)采购范围及要求: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比选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 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项目经理:朱龙顺 联系方式:13906109896
注:(1)本套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可以接受网上银行、现金或微信支付。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五、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六、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4:50;
(2)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比选响应文件接收及评标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幢门面房103;届时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响应会议。
八、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比选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ZJSJCY-(2024)比字第002号
(3)项目预算:3.8万元,比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4)采购范围及要求: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三号楼车库地面维修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比选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 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项目经理:朱龙顺 联系方式:13906109896
注:(1)本套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可以接受网上银行、现金或微信支付。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五、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六、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4:50;
(2)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比选响应文件接收及评标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幢门面房103;届时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响应会议。
八、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比选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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