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土建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招标公告】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土建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土建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土建施工) JSZC-321084-YZSJ-C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SJ-C2024-0023
项目名称: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土建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7.0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手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820422467@q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全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5、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7、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133号-6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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