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南京市(202409140022-28)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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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市(202409140022-28)信息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京市(202409140022-28)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南京市(202409140022-28)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694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市(202409140022-28)信息化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硬盘备件采购、存储节点迁出服务等;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硬盘备件采购、存储节点迁出服务等;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项目交付(标包1:硬盘备件采购);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标包2:存储节点迁出服务);
1.2.3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标包1:硬盘备件采购);
1.2.4 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标包2:存储节点迁出服务);
1.2.5预估金额:标包1:***元(含税);标包2:15000元(含税);
   1.2.6服务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8本项目划分标包;
1.2.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标包1
CP01720
硬盘备件采购
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2
CP01720
存储节点迁出服务
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15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1:硬盘备件采购)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2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响应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2:存储节点迁出服务)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2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人员均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人员清单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2.4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响应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00分。
4.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京玄武区中央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陈湘琳
电话:***
电子邮件:liumengying.jszbtx@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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