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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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110100479
项目名称: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招标条件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招标项目编号:SNZX-202405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3)最高限价:4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项目名称: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招标条件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招标项目编号:SNZX-202405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范围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工作台采购;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2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会议室 |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3)最高限价:4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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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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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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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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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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