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分局大楼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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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分局大楼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服务周期:7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评审时间:2024-11-12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新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199号
文件下载2预览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2 06:00:00
发布时间:2024-11-01 10:22:54
采购编号:JSYZB08010100Z20241878761
采购单位: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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