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磨头镇派出所公共卫生间维修项目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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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磨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磨头镇派出所公共卫生间维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磨头镇人民政府计划拟对磨头镇派出所公共卫生间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望有资质、意愿者前往报名。
一、工程概况:
详见图纸、项目清单等附件。
二、最高限价:***元(含材料、人工、运输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四、工程地点:磨头镇派出所
五、付款方式: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经验收合格后,第1年农历年底付40%,第2年农历年底付30%,第3年农历年底付30%。(2)工程款结算时必须凭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工程正式税票及验收报告单。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并了解项目需求。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装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供提交报名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报名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 报名人员(即报名注意事项第5条所述的法定代表人或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场报名,并缴纳200元现金报名费。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一个资质限一人报名,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1:30
8.报名地点:磨头镇人民政府507室
9.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一、工程概况:
详见图纸、项目清单等附件。
二、最高限价:***元(含材料、人工、运输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四、工程地点:磨头镇派出所
五、付款方式: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经验收合格后,第1年农历年底付40%,第2年农历年底付30%,第3年农历年底付30%。(2)工程款结算时必须凭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工程正式税票及验收报告单。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并了解项目需求。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装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供提交报名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报名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 报名人员(即报名注意事项第5条所述的法定代表人或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场报名,并缴纳200元现金报名费。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一个资质限一人报名,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1:30
8.报名地点:磨头镇人民政府507室
9.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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