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345842万元
采购需求: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1其他要求:
3.2.1.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1.2.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1.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从2024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新都路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932286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345842万元
采购需求: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文化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1其他要求:
3.2.1.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1.2.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1.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从2024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新都路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代理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932286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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