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质安中心项目2024JGLEQ-ZAZX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招标公告】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质安中心项目2024JGLEQ-ZAZX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施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质安中心项目2024JGLEQ-ZAZ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施工项目已由泰发改发〔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上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质安中心2024JGLEQ-ZA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自东风路交叉处西侧,向东布线,连续跨越春晖路、春兰路、泰融路、站东路,止于泰顺路交叉处东侧,路线全长2.549公里。本项目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
全线共设置1座主线高架桥,为姜高路高架主线桥,全长1924.0 米;2座上下匝道桥,全长425.4米;6座互通匝道桥,全长2806.2米;1座主线拼宽桥,全长285.0米;4座地面桥,全长159.0米;设置东风路互通式立交1处,同步实施排水及综合管线、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质量中心和安全中心等,具体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现场检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根据最新《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要求,完成交工验收检测,形成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一)质量中心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心试验室按交通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频率抽检8%以上(个别指标按发包人要求的频率执行),做好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承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管线综合、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标段范围内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钢结构焊缝探伤、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其中排水管道采用CCTV视频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包含钻孔灌注桩的承载力(如需)、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交安设施成品原材料和检测。
2.协助发包人开展标段范围内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控制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调查、报告;配合发包人进行日常现场质量管理、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工作。
3.制定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等。
4.提供路面技术服务。
5.协助委托人整理编制质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文件等。
6.配合委托人进行季度履约考核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7.指导配合委托人创建省、市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二)安全中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委托人开展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策划“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平安工地”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平安工地”档案资料,达到市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争创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同时根据“平安工地”建设相关规定,按委托人要求做好全线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组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工程安全创建活动。
3.协助委托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规划、规章制度、考核细则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编制,检查施工标段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组织对施工、监理标段的季度安全生产、监理考核。
4.做好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参加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5.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提交现场安全巡查报告,并督促落实现场整改情况。
6.根据施工进度、季节施工的特点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协助制定项目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活动方案,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形成并提交检查报告。
7.参加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的评审。
8.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
9.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工作、现场安全技能比赛等活动。
10.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出具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参加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应急演练。
11.配合上级主管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及考核。
12.协助委托人对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13.协助委托人召开项目级安全工作例会,参加施工安全协调会、月度工地例会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
14.审核项目管理中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文件,并提交相关工作资料。
15.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等。
16.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编制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并通过评审,协助委托人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工作;
17.协助审查风险等级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18.协助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及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9.配合委托人完成其他子项(泰州高铁南站、综合客运枢纽、涉铁道路)的安全管理抽查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暂定30个月,结束服务日期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质安中心服务期实际开始日期以完成质安中心组建,并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书之日起算,实际结束日期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试验检测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安全管理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3.3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或建安费不低于2.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公路安全管理咨询项目。
3.4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的安全工程师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
3.6人员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或建安费不低于2.5亿元的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的安全工程师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公路安全管理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1)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4年7月~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双方均作要求)
(3)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与这些服务单位有关联的企业不得对本标段投标,且不得再就检测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相关单位的试验委托(关联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否则该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如实上报关联信息,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视情节严重将不良行为提交交通主管部门。(联合体双方均作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1号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联系人:吉意
联系电话:13775689825
电子邮箱:327917568@qq.com
8、其他
8.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4 年10月31日00:00至 2024 年11月7日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公告上的“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 2024 年11月20日上午 9:30 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州大道188号医药城会展中心W3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4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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