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泗阳县“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EOD)项目泗阳高新区锅底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10-27

【招标公告】泗阳县“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EOD)项目泗阳高新区锅底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泗阳县"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EOD)项目泗阳高新区锅底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泗阳高新区锅底湖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354007001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泗阳县“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EOD)项目已经泗阳行审备<2023>16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高新区锅底湖生态安 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泗阳县高新区发展大道南侧、祁连山路西侧; 1.2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EOD)项目规划范围约39.06平方公里。包括高新区配套环境基础 设施提档升级、主城区雨污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文旅融创工程和智慧科技创新园建设工程共4个子项目。本项目不 涉及生态红线及管控区域范围,无核准目录内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加强市县国有企业竞争性投资监管的指导意 见》(苏政办发(2020)70号)不涉及政府融资,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结土 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海绵等法定手续后开工建设,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运营。 项目总投资:212815.4万元 1.3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10-2025.4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 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工程 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每次工程款支付时扣 除暂列金额部分费用)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景观绿化工程:栽植水生植物约18800m2,铺种草坪约2410m2,绿化拆除恢复1项,渣土道路约3150m2,警示标志牌约52个 等工程; 2、污水厂尾水管工程:铺设球墨铸铁K9级DN1000约2220m,钢管1020*12mm约300m,直径325*8约45m,顶管DN1200钢承口 钢筋混凝土管约75m,尾水泵房进水管钢管1220*10mm约45m,?1600圆形排气阀4个,?1500圆形排泥阀井3个,?1200圆形排 泥湿井3个,矩形立式蝶阀井2个,竖槽式消能井1个,顶管工作井1个,顶管接收井1个,八字式雨水排放口1座等工程;3、水处理工艺工程:回填沸石滤料约14400m3,回填砾石滤料约36000m3,回填碎石滤料约28800m3,铺设垂直流土工布约 85011m2,铺设表面流土工布约40820m2,铺设钢管720*10mm约690m,一期铺设过滤管(DN200约800m,DN50约7660m,DN150 约16450m,放空管DN200330m,集水支管DN100约7750m),矩形立式蝶阀井座,出水渠口(L*B=5600mm*4600mm)1座,八字 式雨水排放口1座,DN1500钢筋混凝土管约38m,二期铺设过滤管(DN200约725m,DN50约8400m,DN150约17500m,集水管和 放空管DN2008130m,集水支管DN100约340m),矩形立式蝶阀井座,出水渠口(L*B=5600mm*4600mm)1座等工程;4、净化水池工程:建设净化水池约77500m2,尾水泵房1座;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预算价:***.21元,最高投标限价:***.2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合理低价法; 3.1投标报价:采用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 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 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 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12%、13%、14%、15%、16%、17%、18%、19%、20%;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 取。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元。投 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 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委员会在 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 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必须具有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为6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工程(类似业绩指湿地、水体治理、海绵城市、污水处理厂、水环境治理业绩)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传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 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 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0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 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 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0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 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 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电话:*** 8.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数据局电话:0527-85278110。 8.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阳县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号 地址:泗阳县欧洲花园东北角6-S201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223700 邮编:223700 E-mail:/ E-mail:/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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