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招标公告】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的委托,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为切实加强堤防巡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堤防安全,需要新建排水沟及对现有排水沟进行清淤。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上通过“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江都区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查看,并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CG-2024068号
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9.17 万元
5.最高限价:39.17 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提供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3.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
方式:在“扬州市江都区水务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7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3.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4.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990972391@qq.com,联系电话:***,邮件标题备注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水务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嘶马杨靖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及附件-2024年泰州引江河堤防新建排水沟及旧排水沟清淤项目.zip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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