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32077224060500010010010
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备〔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云港市海州区银桦路15号;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阶段建设规模 5000m?/d,包含新建含氟废水收集罐(1500m?/d),综合水池一(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事故罐(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综合水池二(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药剂罐区、脱水机房、除臭装置一、配电间及除臭装置二;改建生化池(20000m?/d)、配水井及外回流泵房(20000m?/d)、二沉池(20000m?/d)、活性砂滤单元(20000m?/d)、生化污泥浓缩池(20000m?/d)、鼓风机房。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50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00万元 ;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40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50 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1.5 质量要求:
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出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 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报审及专家评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桩基、结构、建筑、暖通、电气、自控、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绿化、给排水(利旧部分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消防及装修、配套管网(利旧部分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等所有工程施工);
(3)试运行(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水、电等费用,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出水水质连续达标30天视为试运行结束)、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4)和现有控制机房连接、和现有市政设施对接、对厂区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场地三通一平、施工道路建设、场地平整等为满足施工条件所做的所有前期施工阶段准备工作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
(5)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6)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中标单位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及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且已完成规模≥5000m?/d的工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3.4.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规模≥5000m?/d的工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原始签约以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须为合格企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资料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6.7投标人类似业绩;
6.8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0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6.11相关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
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以上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备〔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云港市海州区银桦路15号;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阶段建设规模 5000m?/d,包含新建含氟废水收集罐(1500m?/d),综合水池一(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事故罐(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综合水池二(土建20000m?/d,设备5000m?/d)、药剂罐区、脱水机房、除臭装置一、配电间及除臭装置二;改建生化池(20000m?/d)、配水井及外回流泵房(20000m?/d)、二沉池(20000m?/d)、活性砂滤单元(20000m?/d)、生化污泥浓缩池(20000m?/d)、鼓风机房。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50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00万元 ;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40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50 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1.5 质量要求:
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出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 2 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化改造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 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报审及专家评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桩基、结构、建筑、暖通、电气、自控、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绿化、给排水(利旧部分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消防及装修、配套管网(利旧部分施工破坏后按原状恢复)等所有工程施工);
(3)试运行(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水、电等费用,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出水水质连续达标30天视为试运行结束)、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4)和现有控制机房连接、和现有市政设施对接、对厂区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场地三通一平、施工道路建设、场地平整等为满足施工条件所做的所有前期施工阶段准备工作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
(5)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6)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中标单位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及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且已完成规模≥5000m?/d的工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3.4.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规模≥5000m?/d的工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原始签约以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须为合格企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资料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6.7投标人类似业绩;
6.8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0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6.11相关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
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以上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3%。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闭卷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前到达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环保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1)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年4 月-2024 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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