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10月28日江苏(南京)地方稻谷购销双向(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招标结果】10月28日江苏(南京)地方稻谷购销双向(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10月28日江苏(南京)地方稻谷购销双向(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受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稻谷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45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江苏”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023年产中晚籼稻1231.08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2质量:以仓库实际质量为准,竞购方需提前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直接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1.3销售出库底价:销售轮出粮食的轮出价格为固定价,罗古墩14号仓车板价:270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1.4出库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开仓日起20日内提清。
1.5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公司罗古墩14号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及数量:2024年产晚粳稻1231.08吨。
2.2质量要求:晚粳稻必须是2024年产新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水杂增扣量按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执行(水分>15%拒收),杂质经除杂后由客户带回。出米率≥68%(2.5mm密度的筛孔,精米机50秒)。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中标方轮入粮食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2入库价格: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曹家桥指定仓库车板价:2900元/吨。
2.3轮入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2.4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曹家桥库指定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交易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在合同完成后一次性清退采购销售双向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本次交易免收委托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二)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批粮食出库时冲抵最后一批次货款,若供货方未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或提清仓内粮食,则采购方有权力全额扣除该合同整仓全部的采购和销售履约风险金。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确认履约完毕。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销售合同履约完毕后方可执行采购合同,且中标方必须在合同履约期内完成交货,否则委托方有权判定中标方违约,并解除相应合同和相应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若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延期,需加收延期保管费,采购合同需补交履约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章先生 18052086816
赵先生 18052088030
芮先生 1802139602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 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交易清单-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公司.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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