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驻场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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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驻场保障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驻场保障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4029(JC11);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驻场保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38.88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8.88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所需的驻场保障服务进行采购,并就此项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形式确定项目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
(1)本项目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即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
(2)本项目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时间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时间期满。
(3)在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服务内容或要求有变,且导致服务费用变化情形的,以单年度合同履行期满为准,采购人终止服务并根据项目新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楼会商研判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楼会商研判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本项目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4029(JC11);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驻场保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38.88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8.88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所需的驻场保障服务进行采购,并就此项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形式确定项目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
(1)本项目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即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
(2)本项目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时间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时间期满。
(3)在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服务内容或要求有变,且导致服务费用变化情形的,以单年度合同履行期满为准,采购人终止服务并根据项目新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楼会商研判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楼会商研判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本项目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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