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
二、招标预算:***.75元
三、工程地点:度假区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20天,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苏清办【2024】1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格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自行下载后打印);
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3、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5、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7、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8、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9. 本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0、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所有资格预审合格投标单位须到现场,不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工程开标事宜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组织。
(4)监督部门: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浦工 联系电话:0512-68798081
六、资格预审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16:00止。
2、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 号12 幢(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及以上全部入围,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发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10/22至 2024/10/29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太湖一级游客中心一层南侧改造工程
二、招标预算:***.75元
三、工程地点:度假区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20天,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苏清办【2024】1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格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自行下载后打印);
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3、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5、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7、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8、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9. 本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0、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所有资格预审合格投标单位须到现场,不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工程开标事宜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组织。
(4)监督部门: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浦工 联系电话:0512-68798081
六、资格预审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16:00止。
2、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 号12 幢(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及以上全部入围,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发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10/22至 2024/10/29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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