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兴市虹桥镇2024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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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虹桥镇2024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泰兴市虹桥镇2024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工程 JSZC-321283-SWGC-C2024-02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3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SWGC-C2024-0240
项目名称:泰兴市虹桥镇2024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464057万元(采购包1:70.149768万元;采购包2:99.31428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三桥村):631347.91元,采购包二(桃园村):893828.6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泰兴市虹桥镇2024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位供应商可以参与上述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70日历天,包二:7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并截图编入响应性文件。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http://58.213.147.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供应商为受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0-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本项目2个采购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采购包。本项目按照采购包一、采购包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及磋商,若供应商在采购包一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包二中仅参与评审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虹桥镇中心大道8号
联系人:常晶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淮海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152973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5152973920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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