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澜家园外线接入工程、红线内供配电工程(含相关配套土建)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4-10-19

【招标公告】安澜家园外线接入工程、红线内供配电工程(含相关配套土建)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淮安和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配套土建)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澜家园外线接入工程、红线内供配电工程(含相关配套土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澜家园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和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澜家园外线接入工程、红线内供配电工程
(含相关配套土建)EPC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畅路南侧、咏贤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南苑总建筑面积约161883.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322.70平方米,包括住宅107916.7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655.47平方米,公建2750.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560.94平方米。新建住宅楼9幢(1幢26层,8幢27层),居民1050户,
商业楼1幢,公建为社区服务、电梯、消防等。
北苑总建筑面积约184387.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000.06平方米,包括住宅134423.39平方米,公建2576.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387.64平方米。新建住宅楼10幢,(1幢22层,1幢24层,1幢26层,7幢27层),居民1289户,公建为社区服务、电梯、消防等。
2.1.3招标控制价:2900万。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含供配电方案优化的工期)。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9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2.1.5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与供电部门的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按期送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不包括居配施工图)初步设计(含概算)、各阶段图纸报审(含专家评审费及图审费用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全部的工程施工(不包含北苑红线内供配电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
(3)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确认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
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3.3.2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7月1日以来任意 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
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4.3本项目工具维护费105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总承包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总分20分的60%,即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排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所有设计文件评审
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诚信库链接获取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
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提供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1.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效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上传;
2.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 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 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
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
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
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
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为准。当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时,须出具发包人开具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审查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项目投资额的文件(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
注: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定义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完成的。
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审查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得是同一工程业绩。
⑦本项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

其他资格评审要求

1、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效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上传;
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
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上述第(1)~(7)条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具体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效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上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4、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
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6、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
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
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
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即可)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与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2.1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按照综合评估法中设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合格分:12 分(总分20分的60%)

2.2.2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取前 5 名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合格单位少于5名的,合格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

2.2.3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所有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得出各部分得分。
二、评分标准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工程设计文件:2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7 分
业绩:1 分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工程技术方案(10 分)

1.供配电设施布局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系统配置、平面布置。(2 分)2.高低压设备配置、继电保护配置、高低压线缆配置合理。(2 分)
3.满足高低压供电管网布局、安全距离要求。(2分)
4.满足项目经济性、合理性、能效能耗要求。(2分)
5.满足项目开发周期合理性配置、优化供电分步实施设计。(2 分)

3.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4. 绿色设计和新技术应用(1 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5、经济分析(2 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1分)

注:(1)工程设计文件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工程设计文件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7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6%、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 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 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 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 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新材料应用(1 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 环境保护措施(2 分)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分。



注:1、本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应超过 100 页,每超一页扣0.01分,最多扣 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注:①投标时上述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24 年7月 1 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请将上述相关证书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没有上传模块时,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里面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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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B)设计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分,本项最多得0.8分。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为准。当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时,须出具发包人开具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审查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项目投资额的文件(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0.7分,本项最多得0.7分。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注: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方业绩。
④投标人资格审查中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得是同一工程业绩。
⑤本项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
⑥上述业绩三选一,资格评审时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加分项中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和畅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畅路南侧、咏贤路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座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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