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2024年度业务用房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2024年度业务用房维修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JSZC-320500-CCCC-C2024-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38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6511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陆仟伍佰壹拾壹元陆角叁分(¥ ***.63)
采购需求:
1、项目地址:本部、南区、西区、北区、水上五大队(觅渡桥执勤点)、水上一大队、水上五大队。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内容、规模:墙面铲除重新粉刷涂料,屋面铲除原防水层重做防水层等。更换损坏吊顶、门(纱)窗、围墙花格、草坪灯、路灯,非机动车车棚插座。更换卫生间卫生洁具、厨房隔油池盖板、阀门井盖板,浴室墙砖拆除重做。维修更换室外及室内损坏部分地砖、地板。维修破损雨污水管、疏通边井。维修、更换及加设雨棚等。
4、技术要求:
(1)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组人员,成立施工项目组,遵照工程量清单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明晰可行。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质保期限:验收合格后贰年。
7、验收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0-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技术咨询: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采购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及项目的澄清、修正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8、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人:许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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