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招标信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25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芯绎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9号凯旋丽都花园6幢203室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安局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1.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一号 2.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保通电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金盾科技大厦12楼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1 LED COB阵列显示单元:2、显示尺寸为宽27米,高4.05米,显示面积109.35平方米。限定显示屏尺寸,不允许正偏离,完全倾向于原有大屏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分布式视频信号调度设备中所有打“▲”“★”均有唯一性。 3.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3、图像控制设备中所有打“▲”“★”均有唯一性。 4.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系统对接方案/详细阐述本次新建大屏系统与原超高分可视化指挥系统无缝对接方案,该项完全倾向于原指挥系统“威创”的供应商,利用信息差,利用原有指挥系统的优势,歧视对该项目陌生的供应商。 5.(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性能:“所投LED COB产品”,本项共四条均为“LED COB产品”。而在技术要求表格中:LED COB阵列显示单元的描述为:均为“LED显示屏”。前后不一致,且具有严重的歧视性。另外,“3、所投的LED COB 产品符合TIRT-GK-JS-55-2020《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技术规范第5部分:室内LED显示屏》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含COB),得2分。4、所投的LED COB 产品符合TIRT-GK-JS-77-2022《室内LED显示终端HDR特性认证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含COB),得2分”,这两个证书具有唯一性,TIRT-GK-JS-55-2020这个证书只有两家可以满足,TIRT-GK-JS-77-2022这个证书只有“威创”可以满足。 6.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性能:“2、投标人所投LED COB产品具有专用无线运维终端功能,能够对显示屏进行开关控制、场景/模式进行快速切换控制,对显示屏亮度、显示屏色温进行任意调节控制。提供无线运维终端的国家无线电核准认证证书,得2分”。该项具有明显排他性。 7.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视频演示,该项与本项目并无关联,严重违反财政部87号令。 8.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业绩:“投标人或所投LED COB产品制造商具有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包含LED COB显示屏及类似指挥调度应用软件),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歧视性。 9.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能对招标项目把关,反而把相关问题抛给采购人解决。 10.本项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对投诉人要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的请求不予支持。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2日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25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芯绎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9号凯旋丽都花园6幢203室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安局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1.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一号 2.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保通电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金盾科技大厦12楼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1 LED COB阵列显示单元:2、显示尺寸为宽27米,高4.05米,显示面积109.35平方米。限定显示屏尺寸,不允许正偏离,完全倾向于原有大屏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分布式视频信号调度设备中所有打“▲”“★”均有唯一性。 3.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格中:3、图像控制设备中所有打“▲”“★”均有唯一性。 4.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系统对接方案/详细阐述本次新建大屏系统与原超高分可视化指挥系统无缝对接方案,该项完全倾向于原指挥系统“威创”的供应商,利用信息差,利用原有指挥系统的优势,歧视对该项目陌生的供应商。 5.(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性能:“所投LED COB产品”,本项共四条均为“LED COB产品”。而在技术要求表格中:LED COB阵列显示单元的描述为:均为“LED显示屏”。前后不一致,且具有严重的歧视性。另外,“3、所投的LED COB 产品符合TIRT-GK-JS-55-2020《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技术规范第5部分:室内LED显示屏》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含COB),得2分。4、所投的LED COB 产品符合TIRT-GK-JS-77-2022《室内LED显示终端HDR特性认证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含COB),得2分”,这两个证书具有唯一性,TIRT-GK-JS-55-2020这个证书只有两家可以满足,TIRT-GK-JS-77-2022这个证书只有“威创”可以满足。 6.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性能:“2、投标人所投LED COB产品具有专用无线运维终端功能,能够对显示屏进行开关控制、场景/模式进行快速切换控制,对显示屏亮度、显示屏色温进行任意调节控制。提供无线运维终端的国家无线电核准认证证书,得2分”。该项具有明显排他性。 7.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视频演示,该项与本项目并无关联,严重违反财政部87号令。 8.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产品业绩:“投标人或所投LED COB产品制造商具有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包含LED COB显示屏及类似指挥调度应用软件),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歧视性。 9.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能对招标项目把关,反而把相关问题抛给采购人解决。 10.本项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对投诉人要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的请求不予支持。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2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