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投标场地使用费底价:每台自动售货机一年不低于3000元,项目服务期为1年,场地使用费按经营年度缴纳。
项目简要说明:要求在师生学习生活密切场所投放自动售货机2台,具体投放位置由校方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期满后,经采购方考核满意,可续签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6日8:30至2024年10月23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联系电话:15189249440。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257号
联系人:*** *** 韩老师 13961926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人:***,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主任、***
电 话:*** 13961926882、***
2024年10月16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投标场地使用费底价:每台自动售货机一年不低于3000元,项目服务期为1年,场地使用费按经营年度缴纳。
项目简要说明:要求在师生学习生活密切场所投放自动售货机2台,具体投放位置由校方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期满后,经采购方考核满意,可续签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6日8:30至2024年10月23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联系电话:15189249440。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257号
联系人:*** *** 韩老师 13961926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人:***,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主任、***
电 话:*** 13961926882、***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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