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江运智汇科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江运智汇科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伯格曼(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用地边界、南至扬州祖名食品有限公司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北至九龙湖路道路红线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增用地约17亩,总建筑面积约1693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与材料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5本项目检测费预算金额75万。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建筑工程备案类)、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2024年7月至2024 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 21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0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后招标代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5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室)
5.4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
5.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室)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江运智汇科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镇望江路107号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 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本招标项目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江运智汇科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伯格曼(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用地边界、南至扬州祖名食品有限公司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北至九龙湖路道路红线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增用地约17亩,总建筑面积约1693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桥镇科创产业园工程检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与材料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5本项目检测费预算金额75万。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建筑工程备案类)、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2024年7月至2024 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 21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0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后招标代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5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室)
5.4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
5.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室)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江运智汇科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镇望江路107号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 编:225000 邮编: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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