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0月15日苏州(吴中)地方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10月15日苏州(吴中)地方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10月15日苏州(吴中)地方粳稻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3年江苏产粳稻
数量:6085.066 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委托方指定仓库车船板价,码头船只限载500吨(木渎库15号仓为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7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合计共15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六、交割事项
成交后中标方与销售单位(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中标方将货款汇入江苏市场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缴款期为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超过7天未交割完成全部数量按违约处理,如遇雨季等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事项:
1、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2、中标方一旦开仓需尽快提清,否则发生虫害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3、提货车船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
4、中标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5、如提货数量大于合同数量,买方需按标的的成交同价格提清,双方按实际交割数量交割结算,相应的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王先生13776284341
苏州吴中木渎粮食储备库
付先生1381262581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吴中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提货委托书.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3年江苏产粳稻
数量:6085.066 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委托方指定仓库车船板价,码头船只限载500吨(木渎库15号仓为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7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合计共15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六、交割事项
成交后中标方与销售单位(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中标方将货款汇入江苏市场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缴款期为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超过7天未交割完成全部数量按违约处理,如遇雨季等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事项:
1、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2、中标方一旦开仓需尽快提清,否则发生虫害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3、提货车船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
4、中标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5、如提货数量大于合同数量,买方需按标的的成交同价格提清,双方按实际交割数量交割结算,相应的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王先生13776284341
苏州吴中木渎粮食储备库
付先生1381262581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吴中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提货委托书.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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