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招标公告】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HRC-202404
项目名称: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31.997813万元
最高限价:315.397922万元
采购需求:1、河道疏浚工程:本项目2条河道需要河岸清杂整坡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共计2397.3m(其中片区一:河岸清杂整坡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共计864.4m,水面漂浮物清理11284.52㎡,河岸清杂整坡2622.00㎡;片区三:河岸清杂整坡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共计1532.9m,水面漂浮物清理20000.51㎡,河岸清杂整坡8947.96㎡)。
2、净化工程:生态浮床共有216组,总面积3326.4㎡,单个面积15.4㎡(含黄菖蒲、水芹菜等水生植物)、太阳能曝气44组(尺寸:3.8m×3.7m×1.45m,太阳能板功率:1050瓦,7块×150瓦/块,设备输出功率:750w)、水生动物投放(共计50亩,每亩放养白鲢100尾~200尾、花鲢10尾~30尾、螺蚌200斤~300斤等)、尾水检测设备一套等(其中片区一:生态浮床82组、太阳能曝气16组、水生动物投放2处;片区二:生态浮床84组、太阳能曝气16组、水生动物投放1处、尾水检测设备1套;片区三:生态浮床50组、太阳能曝气12组、水生动物投放1处)。
3、配套设施工程:硬化水泥路2条(其中片区二菱塘村硬化水泥路长400m,宽3m,厚0.15m;片区三王姚村硬化水泥路长300 m,宽3m,厚0.15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6月-2024年08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于2024年10月28日17:00前发送至1825203672@qq.com 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邮件名必须正确备注好项目名称)。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高邮市菱塘回族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20号
联系方式:***
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十、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环高宝邵伯湖1公里范围内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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