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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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相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XR<2024>094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2.153024 万元,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 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行业主管 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 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微信获取(微信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JSXR<2024>0947 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4 元 (五)采购需求:来龙镇光明村桃花宅与长安小区公厕新建工程,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工期:60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八)质保期:2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 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十)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行业主管 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 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9:00 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微信获取(微信号:***),300 元/份,售后不退。(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报名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30 (二)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601 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 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 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相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 单元 16 楼 16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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