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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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JWEZDQ-W1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 120.5 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为包 1:麻醉机 一台、呼吸机一台;包 2:转运监护仪一台;包 3:便携式彩超一套;包 4:凝血分析仪一 套、血细胞分析仪一套;包 5:快速生物阅读器 1 台。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 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3、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交货 方式:送货上门,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成交) 供应商承担。备注: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要 求: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 服务等价格。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3 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 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 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项目预算:120.5 万元(其中,包 1:49 万元、包 2:39 万元、包 3:18万元、包 4:9 万、包 5:5.5万元);2).最高限价:120.5万元(其中,包1:49万元、包2:39万元、包3:18万元、包4:9万、包5:5.5万元);3)本项目第 1、2、3、4、5 包分别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方 式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1; (002)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2; (003)医 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3; (004)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4; (005)医疗队卫生器 材采购项目-包 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1)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 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 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 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 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 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 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 材料);(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 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 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3)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 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投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 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 备,国产产品无须提供)。(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投标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 网备案。;
(002 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照采购包 1 资格要求; (003 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照采购包 1 资格要求; (004 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照采购包 1 资格要求; (005 医疗队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包 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照采购包 1 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 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 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申领方式:(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 件。(按采购包分别获取)(2)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 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 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 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148444@qq.com。(按采购包分别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 59-1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 59-16 号)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j szbtb.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48444@qaq.com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 59-16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484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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