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技术标 |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二、经济标 | 3、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
三、商务标 | 4、项目管理机构:3分 5、工程业绩:3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对项目背景、由来及项目历程分析明确且全面,明确本工程的建设内容。(0-2 分) 2.对相关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分析全面,满足相关规划要求。(0-2 分) 3.对工程范围基本情况、水质、排水系统等分析完善,明确工程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0-2 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 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明确项目设计目标及相关计算方法并对管道设计方案、修复方案等进行比选分析。(0-2分) 2.工程内容完整、准确,设计方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0-2分) 3.设计方案需有包括本工程总布局图,细化方案包括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及结构设计及主要工程量表。(0-3分) 4.满足深度的设计图纸,需包括主要平面图、纵断面图、结构图纸。(0-5分) 5.根据工程内容对工程削减能力进行计算,并进行可达性分析。(0-3分)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0-2 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3 分) |
4.工程组织维保及监测方案(3分) | 1.明确工程的组织管理机构及措施。(0-1 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维保措施及人员安排。(0-1 分) 3.对相关设施提出维保建议,方案科学合理。(0-1分) |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2分) 2.是否满足概算深度要求。(0-2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 分) |
注:方案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0-2分)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扣完以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方式回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 2024年10月29日09:30 前抵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13(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 88号丹阳行政审批中心四楼)并签到,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签到完成后直至答辩结束,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离开答辩现场,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3 |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 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 用)(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 均值下浮 3% 、3.5% 、4% 、4.5%(具体数值由招 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 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项最高扣 5 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1)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给水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分; (3)造价专业人员1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或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备注: (1)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3)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 | 2021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8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分) | 2021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8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
注: ⑴类似工程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合同证明为准; ⑵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直接发包)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中应体现施工及设计内容,若施工、设计分别签订合同,则两份合同均需提供,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签字并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的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 ⑶要求的类似工程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⑷投标单位对提供的类似工程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备注: (1)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