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
2.总平面布局(7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一、二、三产产业相融合,定位明确,布局合理,生产、生活、生态及游览流线能有机联系。(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环境营造与更新是否科学、合理,依据设计任务书要求,布局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项漏项。(3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置合理。(0.5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退线等控制指标要求。(0.5分) 5.总平面是否布局必要的市政及公用附属设施。(1 分) |
3.建筑功能(6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建筑功能与项目的设计思路、理念相统一。(1.5分) 3.各主题板块内建筑功能空间分区合理,流线明确。(1.5分) 4.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归纳提炼各功能单元的思想与主题,为项目赋予创新性的时代精神(2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外立面风格应反映地方特色风貌和文化传承,与周边自然景观相融合,提升薛团整体面貌;(2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
5.结构方案(1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
6.设备方案(1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 求。(0.5分) 2.对于有布展需要的设备设施描述是否全面,多媒体技术、灯光是否具备先进性、新颖性、互动性与多样性。(0.5分)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
8.布展设计(5分) | 1、展陈方式是否创新多样,突出展示主题;内容表达完整;(2分) 2、展陈重点亮点突出鲜明,构思巧妙,手段恰当,技术成熟,营造出优秀的展示效果。(3分) |
9.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5分) 3.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展示主题,是否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完整无误的设计展示主题和内容。(1分) |
10.影片方案介绍(5分) | 1.投标人提供mp4格式的影片(附有声讲解且时长不低于10分钟)对整体方案进行介绍。(5分) 注:影片方案介绍与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存储于同一U盘中开标前现场递交,未提供不得分。 |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4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下浮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1、项目负责人纸质答辩(2分):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 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1 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具有室内设计工艺美术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分; 注:(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8月。 (3)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最高仅计取1项业绩得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最高仅计取1项业绩得分。 |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本次投标中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业绩认定;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建安造价(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7)资格审查业绩与加分项业绩可以重复计取。 (8)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