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LFFJSZ2024090007001食品科技园·广悦居人才公寓及运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30

【招标公告】GLFFJSZ2024090007001食品科技园·广悦居人才公寓及运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广合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食品产业园·广悦居人才公寓及运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品产业园·广悦居人才公寓及运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已由以扬广合[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广合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食品科技园·广悦居人才公寓及运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望江路西侧,临江路东侧,扬州食品工业园内。
    2.1.2 工程规模:(1)食品科技园1号楼1层建设运营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300㎡,7-20层建设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29876㎡;(2)食品科技园5号楼1层建设配套食堂,建筑面积约900㎡;(3)食品科技园园区相关配套工程、形象展示等。
    2.1.3 合同估算价:11903.96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6日,竣工日期:2025年04月03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原始图纸、设计任务书等文件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改造、智能化及其他相关配套的设计工作)、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采购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项目。如为设计业绩,34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34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广合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5号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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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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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05297756@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备注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6分;设计文件: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信誉:①2021年 1月1日(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琼花杯”、“扬子杯”、“鲁班奖”、“詹天佑奖”;或 “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等(不超过 10 项);② 2021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获得建筑业“先进企业”等;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任一方提供且符合上述条件均认可。(2)投标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3)团队履约能力: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一条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备注2: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备注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详见招标公告;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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