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SQSTDL-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SQSTDL-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4301000001031257004945
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SQSTDL-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发〔2024〕14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泰交建〔202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位于泰州市区内,包含祥泰路、泰州大道、西周港路、东周港路、海陵路、塘寺北路、大寨河路、鼓楼路、引凤路、春晖路、前进河西路、东环快速路、姜高快速路13条道路。
(1)祥泰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蓝思精密南侧道路,终点长泰路,里程177.985m。
(2)泰州大道:城市主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9.382m。
(3)西周港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1.895m。
(4)东周港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1.96m。
(5)海陵路:城市主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0.878m。
(6)塘寺北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7.25m。
(7)大寨河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2.649m。
(8)鼓楼路: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98.568m。
(9)引凤路:城市次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惠山河桥南,里程160m。
(10)春晖路:城市次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殷雅河桥南,里程127.999m。
(11)前进河西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外30m,里程122.643m。
(12)东环快速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23.269m。
(13)姜高快速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64.541m。
工程批复概算23194.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467.14万元。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发包,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即TZSQSTDL-EPC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在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仅限祥泰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包括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仅限祥泰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1)项目总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3)施工工期:3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包括: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类似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类似涉铁设计项目。
②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类似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类似涉铁项目工程施工。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业绩。
建安费:指报表中工程造价或工程简介描述的“概预算”、“建安工程费”、“工程造价”。
涉铁项目定义: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工程,包括公路、道路、桥梁等上跨或下穿铁路的形式。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由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施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要求,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其他要求:
(1)提供企业最近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项目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泰州市鼓楼路30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150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695488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3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0:00至2024年10月11日23:59。
具体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进行评审的依据。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投标工具费用,未交纳投标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29日
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SQSTDL-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发〔2024〕14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泰交建〔202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位于泰州市区内,包含祥泰路、泰州大道、西周港路、东周港路、海陵路、塘寺北路、大寨河路、鼓楼路、引凤路、春晖路、前进河西路、东环快速路、姜高快速路13条道路。
(1)祥泰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蓝思精密南侧道路,终点长泰路,里程177.985m。
(2)泰州大道:城市主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9.382m。
(3)西周港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1.895m。
(4)东周港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1.96m。
(5)海陵路:城市主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0.878m。
(6)塘寺北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7.25m。
(7)大寨河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72.649m。
(8)鼓楼路: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98.568m。
(9)引凤路:城市次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惠山河桥南,里程160m。
(10)春晖路:城市次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殷雅河桥南,里程127.999m。
(11)前进河西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外30m,里程122.643m。
(12)东环快速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23.269m。
(13)姜高快速路: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辅道: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64.541m。
工程批复概算23194.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467.14万元。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发包,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即TZSQSTDL-EPC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在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仅限祥泰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包括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仅限祥泰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1)项目总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3)施工工期:3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包括: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类似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类似涉铁设计项目。
②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类似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类似涉铁项目工程施工。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业绩。
建安费:指报表中工程造价或工程简介描述的“概预算”、“建安工程费”、“工程造价”。
涉铁项目定义: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工程,包括公路、道路、桥梁等上跨或下穿铁路的形式。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由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施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要求,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其他要求:
(1)提供企业最近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项目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泰州市鼓楼路30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150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695488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3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0:00至2024年10月11日23:59。
具体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进行评审的依据。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投标工具费用,未交纳投标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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