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提前做好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建设规模约5万亩。(具体以省厅文件为准)。
2.3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满足省、市及招标人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方案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县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2.5招标范围:项目勘察、泵站及配套高压线路、桥、涵、闸、全部机械浇筑砼渠道、低压节水管道、砼道路及林网、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等措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年度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年度计划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6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提交最终设计成果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7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标准。
2.8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一)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四)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五)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女士,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设置7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3 家中标候选人。
(4)定标原则:①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评分标准)。若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取两者技术标分高者为中标人;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者,取设计费低者为中标人。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合理,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分值构成:本项目总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60分,商务标量化17分,技术标量化23分。
评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提前做好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建设规模约5万亩。(具体以省厅文件为准)。
2.3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满足省、市及招标人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方案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县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2.5招标范围:项目勘察、泵站及配套高压线路、桥、涵、闸、全部机械浇筑砼渠道、低压节水管道、砼道路及林网、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等措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年度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年度计划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6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提交最终设计成果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7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标准。
2.8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一)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四)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五)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女士,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其他 | 不同投标文件间未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申请人提供有效职称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申请人提供:①职称证书、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自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材料从诚信库勾选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②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是联合体即可。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满足省、市及招标人进度要求)。 | ||
质量标准 | 方案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县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设置7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3 家中标候选人。
(4)定标原则:①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评分标准)。若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取两者技术标分高者为中标人;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者,取设计费低者为中标人。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合理,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分值构成:本项目总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60分,商务标量化17分,技术标量化23分。
评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 2.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3分;每低1%的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均由招标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60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付诸实施的建设规模为35000亩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的得2分。(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合同及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已施工或竣工证明。业绩证明必须同时具有设计合同、若竣工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若未竣工,则由建设单位出具已实施证明。) 类似业绩指: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灌区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其他农田水利设计;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3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中标注的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付诸实施的建设规模为35000亩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的得2分。(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合同及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已施工或竣工证明。业绩证明必须同时具有设计合同、若竣工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若未竣工,则由建设单位出具已实施证明。) 类似业绩指: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灌区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其他农田水利设计;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3 |
4 | 人员配备 | 设计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配备: 1.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职业资格的得2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有农田水利、规划、水工、造价、岩土、地质、测绘、水土保持)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有农田水利、规划、水工、造价、岩土、地质、测绘、水土保持)职称的每个再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人员专业以国家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或毕业证的专业为准。应提供相应合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2 |
5 | 勘察设计方案(暗标) | 勘察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本项目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方案未被评为废标的,则每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该项分值70%,如有缺项或完全偏离则所缺项或完全偏离项不得分。 编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文字要求宋体4号字(图表文字为宋体,字号不限制),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 勘察部分: ①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②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及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③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④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⑤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可行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设计部分: ①方案设计思路及方案的合理可行性的得5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②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全面的得5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③投资控制措施可行的得2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④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⑤确保设计进度的组织措施可行的得1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⑥采用的依据(规范标准)全面、准确,完全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⑦后续服务工作承诺、安排实在有序全面得2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 23 |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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