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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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HZ[2024]0925号;
(二)项目名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44万元;
(四)最高限价:44万元;
(五)采购需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的3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并投入正常使用;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政策“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政策”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18:00;
(二)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5950608601)。供应商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系人:康宇 联系方式:15950608601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5:00: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三)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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