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流标公告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4-VGBIAF-F1006)于2024年09月24日组织开评标,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缺乏竞争性,做流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我部就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F-F100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年;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3.本次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供货(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已在2023年为采购方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10月09日(09:00—11:30, 13:30—17:00)
(二)发售地点: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
(三)发售方式:线上领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免费注册后,上传下述资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进行购标审核,通过审核后购标人可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标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有可能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②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3.本次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供货(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支路18号活动中心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支路18号活动中心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涉及)
※九、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涉及)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龙、陈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295738037、15205184040
传 真:025-84795981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高区15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任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762169468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09 月 27 日
流标公告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4-VGBIAF-F1006)于2024年09月24日组织开评标,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缺乏竞争性,做流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我部就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F-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南通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南通,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续签一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年;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3.本次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供货(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已在2023年为采购方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10月09日(09:00—11:30, 13:30—17:00)
(二)发售地点: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
(三)发售方式:线上领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免费注册后,上传下述资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进行购标审核,通过审核后购标人可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标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有可能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②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3.本次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供货(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支路18号活动中心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支路18号活动中心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涉及)
※九、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涉及)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龙、陈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295738037、15205184040
传 真:025-84795981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高区15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任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762169468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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