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中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YZXZM-C-202409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扬州市中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ZXZM-C-20240909 2.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 造、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49.55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55万元,最 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 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7 08:30到2024-10-09 17:00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汪曾祺学校院内日月楼8楼),报名合格后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邮箱); 2、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 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汪曾祺学校院内日月楼8楼)。 招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2 15: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2 15: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市成贤路88号赞化集团 8F)
七、其他
1、响应文件份数: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 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 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关于本次招标的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中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凌波路30号-5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贤路88号汪曾祺学校办公楼8F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yzxzm8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中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就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XZM-C-20240909
2.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49.55 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49.55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改造、维修。包括安置小区内的 部分灭火器和消火栓设备维修;民生花苑人防区域消防管道维修;安置小区内建 立六处微型消防站;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 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 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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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 无效。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 称一致)。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 贤路 88 号汪曾祺学校院内日月楼 8 楼),报名合格后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 贤路 88 号汪曾祺学校院内日月楼 8 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市成 贤路 88 号赞化集团 8F)
五、响应文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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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高邮市成贤路 88 号赞 化集团 8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可 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关于本次招标的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中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凌波路 30 号-5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成贤路 88 号日月楼 8 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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