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GKWD-2024-05号
2.项目名称: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6.84万元/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84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做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C 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10月0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895451280@qq.com,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四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招标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2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无
7.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7.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办公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A座103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4楼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GKWD-2024-05号
2.项目名称:智谷三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6.84万元/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84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做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C 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10月0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895451280@qq.com,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四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招标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2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无
7.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7.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办公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A座103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4楼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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