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谷三期智能化监控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招标公告】智谷三期智能化监控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谷三期智能化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智谷三期智能化监控维保服务项目(JKWY-JKWB-2024001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KWY-JKWB-2024001
2、项目名称:智谷三期智能化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中标后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每半年考核一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按季度缴纳的,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登记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及期限
1、公告发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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