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305-YXHC-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15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5-YXHC-C2024-0002
项目名称: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2258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10.225842万元
采购需求:
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5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0-15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贾汪区211_第四开标室(贾汪)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10月0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0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18505163619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蓝庭国际小区商业楼205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da8ad34-f480-4ae8-8b29-a5bd1cd52ac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贾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贾汪区泉城行政中心
联系人:郑晶
联系电话:0516-66889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蓝庭国际小区商业楼2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505163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505163619
贾汪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安保及环卫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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