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关于下达2022年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盱眙县管仲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示范区域范围总面积2467.3553公顷(37010.33亩)。
2.1.3招标控制价:32964.17万元(含拆旧及复垦15722.69万元、工程施工费为15669.08万元、预备费1572.40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第一批图纸),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26年5月竣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完成《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全部内容(已经实施部分子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且确保通过各级相关部门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
2.2.1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同时指导本项目通过项目相关验收。
2.2.2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方案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构配件等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3拆旧及复垦范围:完成《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拆旧及复垦工作,拆旧及复垦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不超过最高限额据实支付)由中标人支付,形成土地指标并完成交易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已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二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2本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6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3.7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对于资质审查资料中的相关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评委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步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4.5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7.资格审查
7.1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直接票决法。
8.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2964.1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3定标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参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自主组建。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采用票决定标法: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图纸审查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
(2)工程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更能满足项目具体实施要求;设计文件能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能充分考虑此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含各项的专业需求。
注:以上(1)项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模块)。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7-897299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地址:盱眙县管仲镇叔牙大道2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新海大道2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关于下达2022年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盱眙县管仲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示范区域范围总面积2467.3553公顷(37010.33亩)。
2.1.3招标控制价:32964.17万元(含拆旧及复垦15722.69万元、工程施工费为15669.08万元、预备费1572.40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第一批图纸),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26年5月竣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完成《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全部内容(已经实施部分子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且确保通过各级相关部门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
2.2.1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同时指导本项目通过项目相关验收。
2.2.2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方案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构配件等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3拆旧及复垦范围:完成《盱眙县管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拆旧及复垦工作,拆旧及复垦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不超过最高限额据实支付)由中标人支付,形成土地指标并完成交易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已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二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2本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6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3.7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对于资质审查资料中的相关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评委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步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4.5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7.资格审查
7.1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
1.1.2 | 资格审查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资质证书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资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联合体协议(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已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 | 拟派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2.本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劳动合同 |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须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 ||
承诺书 | 按示范格式一要求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直接票决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企业业绩:3分 |
1.2.2 | 经济标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
1.2.3 | 技术标 | 技术标: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5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经济标 R商务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
8.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2964.1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45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含)~100%(含)之间的得45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100%以上每超过+l%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以下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6%的得44.5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的得44分,以此类推。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5 |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措施 | 2 | 冬雨季施工、度汛、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土地平整工程 | 5 | ①土方调运施工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3分。 ②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建筑物工程 | 2 | 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构筑物工程 | 4 | 各类桥、涵、闸、管道及各类井等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设备购置与安装 | 3 | 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②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投入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2 |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1分,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具体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环保、文明施工 | 1 | 环境保护措施(含简易沉淀池、简易环保厕所、洒水降尘、施工围挡、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场地清理消毒、清运污水、施工人员检疫、卫生防疫、生活区灭鼠、蚊、蝇及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措施)、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沟通及协调措施 | 1 | 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含清障、交通、接电等),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4(3) |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 5 | |
1 | 企业业绩 | 3 | 投标人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 |
2 | 项目管理机构 | 2 | (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及以上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备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链接诚信库。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 1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符合任务书要求。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7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交通流线及出入口设计合理且满足要求。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各类构筑物(桥、涵、闸、站等)、及各种路(田间路、机耕路及其他类型道路)结构方案(8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4.设备方案(5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3定标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参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自主组建。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采用票决定标法: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图纸审查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
(2)工程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更能满足项目具体实施要求;设计文件能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能充分考虑此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含各项的专业需求。
注:以上(1)项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模块)。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7-897299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地址:盱眙县管仲镇叔牙大道2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新海大道2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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